
本报讯 为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推动改变教育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缩小东中西部之间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意味着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机制正式建立。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重点在中西部,难点在农村地区。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七大方面28项重点任务、150余项具体措施。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督促地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办法》和《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重点任务督导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应运而生。
督导评估监测体系由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动民族教育加快发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等七个方面的内容组成,以此为基础设置了保障教学点基本办学需求等28项重点任务和265项具体指标。
在推动民族教育加快发展方面,《办法》列出了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实施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增加民族地区学生上大学机会,实施高层次双千人计划等四项重点任务,并细化为21项具体措施和31项监测指标。(具体内容见附表)
《办法》强调,对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责任不到位、政策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工程项目进度缓慢的省份,将采取适当形式通报。未能如期完成总体目标任务的省份,将依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