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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西藏中学和西藏班、新疆班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编辑整理:宋丽君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7日 浏览量:

  西藏自治区各方面人才缺乏,办学环境比较封闭,很不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了尽快改变这一状况,中央决定除加强西藏自治区本身的教育外,在内地创建西藏学校和举办西藏班,每年招收1300名至1500名藏族学生,着重为西藏培养中等专业技术人才。1984年教育部和国家计委发出通知,确定在北京、兰州、成都筹建三所西藏学校,每年招生300人;在上海、湖北等16个中等以上城市各选条件较好的一、二所中学举办西藏班。每年招生1300名。西藏学校和西藏班实行双语教学。由西藏选派藏语文教师和管理人员,教职工的编制适当放宽。内地西藏班开办时由西藏一次性拨给开办费。学生每年的学习和生活经费(包装备、服装、公杂、医药、教学、学生寒暑假活动费以及每月的助学金等)由西藏自治区财政统筹解决,差额部分由有关省、市负担,中央为此拨专门经费补助西藏发展教育。内地西藏中学和西藏班的毕业生多数升入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少数升入内地高等学校深造。

  1993年3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教委在北京召开了教育援藏工作会议。会议期间,承担举办西藏班任务的27个省、市责人与西藏代表共同签署了《教育支援西藏协议书》,落实了内地西藏班的任务。会议确定:认真贯彻“长期坚持,努力搞好,不断完善”的方针,实行“对口、定点、包干责任制”。明确经费开支渠道,不断改善内地西藏班的办学条件。加强对内地西藏班(校)的管理。用好教育援藏补助经费。这次会议还重新核定学生的各项学习和生活费用。会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援藏工作的请示》。为了加强对内地西藏班的管理,1992年和1994年,国家教委还分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地西藏班工作的意见》、《内地西藏中学班(校)管理实施细则》和《内地中等专业学校西藏班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使对内地西藏班的办学和管理纳入了制度化的轨道。

  在内地举办新疆高中班。1998年江泽民同志在新疆考察工作时强调指出,"要有计划的选送一些优秀青少年到内地读书"。1999年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定,从2000年9月开始,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杭州、广州、深圳、大连、青岛、宁波、苏州、无锡等12个城市创办了内地新疆高中班,首届1000名新疆各族应届初中毕业生进入内地12个城市所属的13所普通高中学校学习。国家计委、财政部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办学工作在经费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分别划拨6250万元一次性基建、交通工具专项补助经费和2500万元一次性购置教学设备、图书资料专项补助经费。内地新疆民族班的举办产生了很好的教学效果和社会影响,如北京潞河中学新疆高中班学生入学测试优秀率、及格率分别只有2.5%、24%。经过一年预科学习后,优秀率、及格率分别提高到11%、90%。孩子们高兴地说:“我们在这里学到了更多的知识,真的感到有了很大进步”。

参考资料:巴战龙:《试论少数民族教育异地办学的几种形式及其存在的问题》,《甘肃民族研究》,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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